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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的工作时间和工资计算
浏览数:1747   发布时间:2025-1-2

11月12日,国务院正式宣布,从2025年起,我国法定假期,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


2025年的工作时间和工资计算的必备公式来了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


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


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注意】21.75是月计薪天数,统计的是带薪的天数,而在一年52周,104天的公休日是不计薪的,所以要减去,但法定节假日本身是要计薪的,所以即便假期增加2天,也不会影响月计薪天数21.75的~


加班费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15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300%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休年休假工资

未休年休假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未休年假天数×200%

  •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计算公式中× 200%,因为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已支付,所以是300%减去已支付的100%。


年假时间计算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时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职工当年度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劳动者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以上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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